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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勤视点|证监会暴怒:瑞幸咖啡事件背后流量为王的流氓逻辑

来源:童强律师日期:2020/04/17
2020年4月2日晚,在美国上市的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简称“瑞幸咖啡”)爆出其2019年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虚增销售金额高达22亿元,财务造假甚至在其2019年5月正式上市之前,消息一出,股市马上反馈暴跌80%,而且拖累中概念股产生较大跌幅。

瑞幸咖啡事件之我见

2020年4月3日,在自爆财务造假的第二天,瑞幸咖啡官网微博登出了“元气满满”的宣传漫画,一切看似风平浪静。但就在同一天,中国证监会登出声明,对瑞幸咖啡财务造假行为表示强烈谴责。瑞幸咖啡的财务造假事件会严重波及中国公司赴海外上市,极大地损伤了中国二十年以来在世界经济中建立的商业信誉,如此恶劣影响怎么能不令中国证监会暴怒呢?

目前很多文章在评论瑞幸咖啡的事件始末,甚至许多人给予瑞幸咖啡这样的评价“薅资本主义羊毛,补助中国消费者免费或低价喝对标星巴克的咖啡,简直是国货之光。”但真的如此吗?瑞幸在国内的供应商、门店出租方、加盟商、消费者都未能置身事外。

在瑞幸咖啡财务造假爆出之前,笔者还曾与朋友讨论瑞幸咖啡凭什么能这么快到美国上市?凭什么能可持续发展?虽然最后未得出定论,但也关注到现在很多公司采取烧钱迅速吸引流量的营销方式,然后利用这些流量扩大其影响力,流量的增大,也为通过流量经济实现衍生业务变现带来契机,这也就是现在十分红火的“注意力经济”,但是绝大多数公司是死在了流量变现之前。

每购买一杯瑞幸咖啡就给瑞幸咖啡增加了一个流量,流量本身没有错,瑞幸恶劣之处在于财务造假。中国有句古话“欲速则不达”,笔者发现瑞幸虽资本接踵而至,境外上市,但其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甚少,根基薄弱。

瑞幸咖啡的知识产权现状

说回瑞幸咖啡,咖啡作为一个传统产品,在经营上除了门店管理、供应链管理、员工培训等管理层面的实力,产品开发与品控也是重中之重,笔者因此搜索了一下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目前瑞幸咖啡已成立快3年,但公开可查的专利仅有3件(如下图)。已授权的2件外观设计专利《热饮杯盖》、《密封透气塞》系受让所得,且与原所有权人“中船重工鹏力(南京)塑造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所有,剩余1件专利为其子公司自主申请并处于实审阶段的发明专利《门店排班系统及方法》。可以看出,瑞幸咖啡拥有专利数量极少,且没有关于产品研发的核心专利,而反观星巴克咖啡则在咖啡的制作、饮料的泡制等提升产品品质的方向申请了多件专利,瑞幸咖啡专利价值几许也许读者自行衡量就能知晓。

瑞幸咖啡的专利情况

瑞幸咖啡商标有“瑞幸”、“瑞幸咖啡”、“luckin coffee瑞幸咖啡”、“luckin coffee及鹿图形”等商标,后续又申请了“瑞划算”、“瑞即购”、“小鹿茶”等商标,疫情期间,又提出了“春日抹抹”、“百香小美满”、“芋生请指教”等具有文艺范的商标申请。其商标相对专利较多,但商标的价值与所属公司是密切相关联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公司目前如此不诚信的状况,其商标的价值堪忧。

版权方面主要是在线管理系统等,由于不了解该系统的具体实现功能,笔者不便于发表评价,但仅靠管理系统很难保证企业的长期繁荣。

瑞幸咖啡全部采取的是直营店,场地均为租赁方式,其店内的所有咖啡机设备都已经质押贷款,资产基本也可以忽略不计。

在专利、著作权方面无核心布局,商标虽然布局较多,也属于一个核心商标的分散式和防御性布局,且受企业信誉冲击较大,因此整体来看,瑞幸咖啡采取的是轻资产运营,在没有核心竞争力的情况下,瑞幸咖啡只能靠大量资金持续补贴直至能挨到流量变现那一刻。那么一个公司在不具有大量补贴资金抢占“注意力经济”的情况下,该如何才能拥有核心竞争力呢?将商业模式、产品研发、创意宣传等突出优势固定为有价值的知识产权,那么毫无疑问,拥有高质量的知识产权无异于拥有着核心竞争力,助力公司腾飞。

瑞幸咖啡对于企业知识产权布局的启示

一个虚胖的人,也许看起来人高马大,但是一旦气候变化必定生病,一个公司亦是如此,没有知识产权的“核武器”加持,也很难在风云变幻的商场稳步前行。以下简要介绍一下知识产权的分类:

(一)著作权(版权):保护客体是具体的表达方式,不保护思想。鼓励借鉴升华,但不鼓励抄袭。如游戏行业、影视行业、教育行业等肯定不可避免必须在此方面进行强力布局。在著作权领域内著名事件有琼瑶与于正案(《宫锁连城》涉嫌多处剧情抄袭《梅花烙》)、庄羽与郭敬明案(《梦里花落知多少》涉嫌多处剧情抄袭《圈里圈外》)、盗墓笔记及寻龙诀案、陈思诚与李亚玲(北京爱情故事剧本编剧案)、斗鱼类电保护案等。

(二)商标权:任何一个公司与商标都密不可分,商标要有显著性,避免与其他主体的商标形成混淆和误认。商标可能因为使用、宣传不当而淡化成为通用名称,不再享有商标专有权(如:张裕解百纳、朗科U盘、吉普等)。商标也可能因为长期的强化使用、资金投入、广告宣传成为强商标,即著名商标或驰名商标。而现实生活中也有诸多与商标有关的著名案件,如深圳唯冠与苹果之间关于“ipad”商标的6000万美元和解案、江苏卫视“非诚勿扰”变更为“缘来非诚勿扰”后又变更为“非诚勿扰”的案例等。

附:此处笔者认为目前“百度”商标也有淡化的趋势,因为百度一直使用宣传语是“百度一下,你就知道”,长期的如此使用可能会消费者最后将“百度”二字就普遍认为是搜索一下,以致于成为搜索领域的通用名称,笔者后续会对于商标淡化和强化进行专题研究。

(三)专利权:对于通讯科技、医药类技术含量较高的公司,走仿制、模仿等跟随战术在初创期无可厚非,但是公司进入一定规模后定需要自主研发的专利。专利的保护客体是技术方案,且专利必须具有新颖性(新的,不是现有技术)、创造性(非显而易见性)、实用性(有用,不是空中楼阁)。中国目前已经是专利第一大国,但绝非专利第一强国,高质量专利的产生源自于公司的重视,研发经费的投入,显然,这样的专利也是一个公司最核心的竞争力。

综上:瑞幸咖啡案中有个“浑水公司”披露其财务造假,或许“浑水公司”已经提前采取做空方式等待盈利,在知识产权领域也存在许许多多的“专利流氓”、“商标流氓”、“版权流氓”,利用自有或购入的知识产权提前布局等待“碰瓷”,一旦有的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或处于上市、融资等关键时刻,他们就会举起“法律武器”进行商业维权,这些公司已经形成了成熟的商业盈利模式。但凡事都有两面,如同王海打假一样,法律层面是支持并鼓励的,原因很简单,没有假货了,自然就没有王海们了。同样,一个公司知识产权布局强大了,自然也不用害怕外界的打扰。因此,欲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公司,拥有大流量的“关注力经济”可以锦上添花,但其核心实力的实现与强化仍然需要公司根据自身业务进行知识产权布局,夯实自己武器库中的知识产权 “核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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