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6日,我所与深圳市中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资本”)签订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入会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以吴跃华、曹文涛律师为主的私募基金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了中南资本的此次私募基金管理人入会事宜。
中南资本(登记编号:P1008171)成立于2014年12月4日,是一家由30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资深校友联合创办而成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管理团队在银行、证券、基金、房地产、律师和会计师等领域都有着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公司现有业务主要分为两大块:阳光私募基金、股权投资基金。阳光私募基金是以中南资本为管理人,经过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有定期业绩报告的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基金,其特点是基金管理的规范化、透明化,专注于为投资人实现资产的升值。私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购买其他企业(未上市且准备上市)的股票,通过上市、并购或者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其最终目的是为投资人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截至目前,中南资本已经成功备案了多只基金产品,包括“中南资本-私募学院菁英88号基金”(基金编号:S85592)、“中南十年教育成长私募基金”(基金编号:SX0027)、“中南资本维创1期投资基金”(基金编号:S36390)等,管理的资金规模庞大。
本所在本次合作中的法律服务范围包括:1、完成中南资本本次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入会相关的详细法律尽职调查;2、帮助中南资本依照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整改;3、依照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中南资本本次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入会项目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入会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