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下午,本所高级合伙人、执委会主任吴跃华律师受邀参加由汉阳区财政局(金融办)、鹦鹉街道办事处指导,武汉基金产业基地、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主办,湖北省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协办的「创投大讲堂」的授课活动,以“新《公司法》对私募基金退出的主要影响”作为主题,进行了专题分享。

吴跃华律师从公司型股权类私募基金产品的常规退出路径、新《公司法》对公司型股权类私募基金产品退出的影响、基于新《公司法》对公司型股权类私募基金产品退出的建议三个维度结合实际案例展开了分析。
此次参会的专业机构有长江航天基金、炬星资本、容大私募、首义科创基金、湖北铁路基金、交投私募、高翼联汇、九州通创投等,本次授课为该等专业机构处理新《公司法》下的私募基金合规退出提供了新思路、新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