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7-88871993
吴跃华
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执委会主任
业务领域

企业改制、IPO、新三板挂牌、债券发行、资、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并购重组、资产证券化、基金设立和运营、债务危机管理


专业经验

执业以来,吴跃华律师致力于国有资产、证券、基金、融资、股权投资、企业法律风险评估服务、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服务、公司并购法律事务研究和实务,可持续为客户公司从初创到成长期提供法律及财务的整体解决规范方案。

吴跃华律师及其团队已为上百家企业和政府机关提供常年法律服务或专项法律服务,主要项目有:企业改制、境内上市(中小板、创业板IPO)、新三板挂牌、股权投资、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并购重组、资产证券化、基金设立和运营、破产管理等专项法律服务。

吴跃华律师团队部分业绩介绍:

1)担任国有企业常年顾问及投资并购专项法律服务: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北联投矿业有限公司、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北联投恒达石墨有限公司、湖北省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武汉中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生物样本库有限公司、宜昌中交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贵州赖茅酒业有限公司、湖北汇智知识产权运营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宜昌高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湖北春羲教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宜昌高新众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神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

2)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法律服务:ST中安证券虚假陈述诉讼事项专项、ST慧球、ST康美、金刚玻璃、ST天业、ST抚刚、加加食品、中兵红箭等多名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诉讼代理。

(3)挂牌、上市公司常年及专项法律服务:祥源新材(300980)、瀛通通讯(002861)、ST华昌(300278)、ST冠福(002102)、易见股份(600093)、东湖高新(600133)、安控科技(300370)、华商低碳(836783)、新五心(838829)、天瑞电子(837601)、华中人才(870557)、长福亚太(870603)、永鑫精工(839985)、开来设计(87068)、中一科技(870206)等挂牌、上市公司常年及专项法律服务。


工作经历

2011-2012年  任北京奥东(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2-2013年  任广东广和(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3-2016年  任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证券部主任、瀛和律师机构金融证券部副主任;

2016至今  组建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  任高级合伙人、执委会主任。



教育背景

中南民族大学  法学硕士


行业兼职

洪山区政协委员

洪山区法学会理事

湖北省律师协会金融证券委员会委员



社会兼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审计专业硕士生导师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硕士生导师

担任天风证券、开源证券等多家券商外聘内核委员




学术成果

《对我国机构投资者稳定证券市场作用的置疑》

《我国机构投资者积极主义的法律思考》

《股东类型视角下公司治理问题分析》

专业资格
律师执业资格
工作语言
中文、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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