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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勤所与鄂州市堃安公司合作 开启破产清算工作新模式

来源:周少英律师日期:2019/04/09

众勤律所破产团队成员自2004年开始承接破产清算业务,在破产法修改前,是作为清算组成员,参与大型国有企业破产清算工作。2013年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民营性质企业的破产管理人,全面负责企业的整个清算、重整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为了使企业破产工作达到最佳的效果,2018年我们探索新的合作模式,与破产清算公司合作,以期使法务和商务均达到理想的结果。

案情概要:

武汉启科数控机床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科公司”)成立于2009年,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出资人为武汉华中自控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经营范围为:数控机床、机床附件及零部件的设计、加工、销售及售后服务等;

启科公司因为关联母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提出执行转破产申请,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二〇一八年十月作出《关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与武汉华中自控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启科数控机床制造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移送破产审查的函》,以申请人启科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决定将启科公司移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清算。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启科公司的破产清算,同日作出《决定书》,指定鄂州市堃安企业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堃安公司”)担任管理人。

堃安公司股东成员系专业从事资产的评估、拍卖工作,对于资产的处置变现、盘活增值具有丰富的经验,之前与众勤律师有过长期合作,该公司接受指定担任管理人后,聘请众勤所周少英、王凯律师负责启科管理人的法务工作。

办案过程:

2018年1月2日众勤所与堃安公司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受委托为启科公司管理人的法律事务提供专项服务,指派周少英律师等人组成项目组,办理与本次项目相关的法律事务工作。周少英律师担任该项目法务部负责人。律所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工程,首先为管理人建立各种内部规章制度,制定《管理工作规程》、《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财务收支管理办法》、《证照、印章日常管理和使用办法》、《发文存档管理办法》、《工作保密制度》、《安全保卫责任制管理规定》、《处理突发重大事件的应急预案》、《清算期间企业财产管理规定》、《留守人员人事薪酬管理规定》、《对外签订合同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

在接受债务人资产前,制定《接管债务人方案》。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法务部完成债权的申报和审查工作,职工债权的核查。因启科公司与华中自控公司系关联企业,两公司资金和用工部分混同,账务不规范,人事管理不规范,通过对两公司所有文件、文书的核查,通过函证、生效法律文书的确认,一一核实各种债权债务。债权人申报的债权经审查后,具体明确告知不予认可理由,98%的债权达成一致,编制《债权表》。

根据所接收的资产状况,制作《管理人报酬方案》、《财产状况的报告》、《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债权人委员会推荐名单》,提交4月8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核。在会议召开前,准备充分的资料被查,让债权人充分了解清算进程及要表决的内容和相关表决规程,以更充分地行使表决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圆满成功,除部分债权人提出重整的意见外,其他方案均获通过。

下阶段,管理人将与债权人一起共同探讨破产重整方案。

律师点评:

企业破产清算重要的工作是债权债务审查和资产变现,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是最核心、最有价值的工作,通过与不同机构的合作,有助于发挥各机构的优势,轻松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比单纯一家律所或会计师审计事务所作为管理人,其功能更齐全,效果更明显。真正做到法务和商务的结合,更好的提高债权清偿率。

律师更专注地完成法律事务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快速推进破产清算工作的各项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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