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湖北众勤”)接受武汉江夏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夏经开集团”)的委托,为其提供公司债券发行专项法律服务。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02]164号”文件,江夏经开集团于2022年6月17日完成簿记建档,债券简称为“2022经开集团债”,债券发行规模10亿元。
江夏经开集团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精神,优化江夏经济开发区国有资本布局,整合原武汉藏龙集团有限公司、原武汉庙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武汉金港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武汉桥兴置业有限公司及这四家公司的下属公司,组建而成的大型国有集团公司。为江夏经济开发区下属平台公司,业务涵盖市政建设、园林绿化、环境科技、地产开发、产业园区运营、产业投资、物业管理等领域。
湖北众勤作为江夏经开集团的专项法律顾问,安排我所合伙人龚珣律师和喻佳莹律师作为此次项目的经办律师。经办律师秉承专业、高效的服务态度,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通力合作,保证了本次债券的成功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