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7-88871993

公告|武汉兄弟电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来源:日期:2020/10/10

2020年5月15日,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根据小钱(武汉)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武汉兄弟电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担任武汉兄弟电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根据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2020)鄂0112破9-2号公告,武汉兄弟电工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0年11月11日召开,现就有关会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20年11月11日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1号法庭(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新城一路北侧)

三、参会人员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四、携带材料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五、管理人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7号广泽大厦11楼邮政编码:430070联系人:周少英联系电话:027-88871993、13971989110

武汉兄弟电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0年10月10日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鄂0112破9-2号

本院根据小钱(武汉)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0年5月15日裁定受理武汉兄弟电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指定了管理人,并于2020年7月2日在《人民法院报》公告了债权申报的相关事项。

本院定于2020年11月11日上午9:00在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1号法庭(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新城一路北侧)召开武汉兄弟电工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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